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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5

-

04

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作者:


排放单位信息表

排放单位名称

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 新区通港大道 3 

联系人

张延庄

联系方式

(电话、email

133 0217 5922

排放单位所属行业领域

化工

排放单位是否为独立法人

核算和报告依据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 指南(试行)》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版本/日期

2025  03  14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

1097 tCO2e

核查结论

-  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

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中国化工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核算边界与排放源识别完整,活动 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选取准确。

-  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声明:

经核查后,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企业边界的排放量数据如下:

 

年度

2024 

净购入的电力排放量tCO2

1095.32

净购入的热力排放量tCO2

1.24

碳排放总量tCO2

1097

 

核查组长

刘琦

签名

日期

2025.03.14

技术复核人

郭智源

签名

日期

2025.03.14

批准人

陈春艳

签名

日期

2025.03.14

1.概述

1.1 核查目的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对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4 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 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完整 可信,是否符合《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 南(试行)》的要求;

-  根据《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 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 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  受核查方 2024 年度在企业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即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新区通港大道3 号厂区内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量。

1.3 核查准则

-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以下简称核算指南);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2.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根据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内部核查组人员能力及程序 文件的要求,此次核查组由下表所示人员组成。

 2-1  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职责分工

1

刘琦

核查组组长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 务有限公司

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报告 编写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 2025  3  13  日开始进行文件评审,核查组在文件评审过程中识别出了现场访问中需特别关注企业边界、排放源、活动水平数据等内容。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 2025  3  14  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在现场访问过程中,核查组按照核查计划走访并现场观察了相关设施并采访了相关人员。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访谈内容 如下表所示。

 2-2  现场访问内容

时间

对象

部门

访谈内容

 

 

 

 

2025  3  14 

 

 

 

 

 

张延庄

 

 

 

 

 

行政部

-简介排放单位;

-介绍开展碳管理工作的成果及未来计划。

-介绍排放单位组织构架;

-提供文件清单的文件;

-回答有关碳排放问题;

-回答数据的监测、收集和获取过程有关问题;

-带领核查员收集及查阅相关支撑性数据及材料;

-共同进行交叉数据核对。

-协助核查。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核查组依据《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 南(试行)》,结合文件审查和现场访问的综合评价结果编写核查报 告。

根据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 在提交给核查委托方前须经过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独立于 核查组的技术复核人员进行内部的技术复核。技术复核由 1 名技术复 核人员根据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程序执行。

 

3.核查发现

3.1 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核查组现场发现,受审核方为独立法人。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架构图》等相关信息,并与受核查方代表进行交流访 谈,确认如下信息:

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湖北省松滋市临港新区的企业,专注于环保型造纸化学品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企业成立时间:2017  3  27  日,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人 民币,总投资 3.5 亿人民币,占地面积 66600 平方米,年营业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企业生产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造纸化学品:如 AKD 乳液、阳 离子分散松香胶、干强剂、湿强剂、硅溶胶、PAC 、硫酸铝等;染料 及中间体:如液体染料红 R ,适用于牛皮箱板纸的染色,具有高亲和 力和耐晒牢度;医药中间体:如 4-氯乙酰乙酸乙酯、对甲基苯磺酰甲 基异腈等。

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如下:

液体染料黄 G 的生产工艺:

  液体染料黑 L 生产工艺:

液体染料棕 B 的生产工艺:

 3-1 生产工艺流程图

受核查方主要用能设备有染料用冰机、四氯用大冰机、DPY 缩合  A 、阴离子偶合罐等生产用电设备以及空压机等辅助生产设备等。

核查组查阅了《排放报告》中的企业基本信息,确认其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2.1  企业边界

通过文件评审及现场访问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为独立法人,因此企业边界为受核查方控

 

制的所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 系统。经现场走访确认,受核查方边界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 乡街道临港新区通港大道 3 号的厂区。

因此,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的核算边界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2.2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通过文件评审及现场访问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 访谈,核查组确认核算边界内的排放源及排放设施如下表所示。受核 查方无燃料燃烧排放,无 CO2 回收利用,无过程排放,无能源作为原 材料用途的排放。

 3-1  主要排放源信息

排放种类

能源品种

排放设施

净购入电力

电力

全厂用电设施

净购入热力

热力

空调

核查组查阅了《排放报告》,确认其完整识别了边界内排放源和排放设施且与实际相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 CO2=ECO2_净电+ECO2_净热                                                                                 (1)

其中:

E CO2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 tCO2

ECO2_净电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 CO2 排放,单位为 tCO2

 

ECO2_净热     净购入热力隐含的 CO2 排放,单位为 tCO2

 

 

3.3.1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

 

ECO2  _ 净电 = AD电力 × EF电力                                                                                     (2)

 

其中:

ECO2 _ 净电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 CO2 排放量,单位为 tCO2

AD电力        净购入的电力消费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力          电力供应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MWh

 

3.3.2 净购入热力隐含的排放

 

ECO2_净热 = AD 热力 × EF 热力                                                                                         (3)

 

其中:

ECO2_净热

净购入热力隐含的 CO2 排放量,单位为 tCO2

   

AD 热力

净购入的热力消费量,单位为吉焦(GJ

   

EF 热力

热力供应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GJ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 净购入电力排放

 3-2  核查确认的净购入电力排放

 

   

 

 

年份

净购入电力

电量   MWh

排放因子(tCO2/MWh

排放量  tCO2

A

B

C=A*B

2024

2509.9

0.4364

1095.32

 

备注:电力因子采用的是《关于发布 2022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公告 2024   33 号)中的 3 2021 年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湖北省的数据。

3.4.2 净购入热力排放

 3-3  核查确认的净购入热力排放

 

 

年份

净购入电力

热量(GJ

排放因子(tCO2/GJ

排放量  tCO2

A

B

C=A*B

2024

11.31

0.11

1.24

 

3.4.3 排放量汇总

 3-4  核查确认的总排放量(tCO2

年度

2024

净购入的电力排放量tCO2

1095.32

净购入的热力排放量tCO2

1.24

碳排放总量tCO2

1097

综上所述,核查组通过重新验算,确认《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 数据计算结果正确,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受核查方由行政部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核查组采访了负责人,确认以上信息属实。

受核查方根据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定期记录其能源消耗和 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核查组查阅了以上文件,确认其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3.6 其他核查发现

 

4.核查结论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在所有不符合项关闭之后,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确认:

-  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的要求;

-  经核查后,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企业边界的排 放量如下:

源类别

温室气体本身质量

t

温室气体 CO2 当量

tCO2e

净购入的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095.32

1095.32

净购入的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24

1.24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

1097

 

-  湖北润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